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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万科“亿元罚款”戳中房价死穴

发表于2008-07-30
 早上看到《上海证券报》一条消息,万科南京项目“光明城市”因涉嫌价格违规面临近亿元罚款。消息内容如下:

20038月,国内地产龙头企业万科在南京以4.5亿元的价格拿下近200亩的河西光明城市地块,楼面价2200/平方米。到去年4月,万科开始销售光明城市第3(即最后一期)8栋物业,借助一路上涨的房地产大势,彼时的8楼住宅最高销售价格摸至万元以上。而根据部分业主的说法,销售人员当时的介绍是,最后两栋位置最好的楼王价格一定继续上涨。

但此后,所谓的两栋楼王却迟迟没有开盘。有传言称,万科可能将两栋楼以7000元至8000/平方米的价格通过团购方式卖给某企业。但该说法遭到万科的否认。

根据目前市场情况,明明可以卖到万元以上的楼盘为何迟迟不开盘,或以低价促销?根据多方证实,万科此举源于南京一房一价的核价制。

去年5月,南京市物价局出台一房一价政策。根据规定,经价格主管部门核价已开始销售但尚未销售完毕的项目,其项目综合平均销售价格不得超过核定基准价加规定的浮动幅度,并遵循楼层、朝向、环境等差价代数和为零的原则。尚未销售面积部分实行一套一价制,最高价格应低于2007514日前该楼盘实际成交的最高价格。

按照南京物价部门政府指导价的相关规定,商品房作价办法的基准价格(/平方米)=成本+利润+税金。其中,对于利润的要求是经济适用住房的利润按照不超过基数的3%计算;普通住宅商品房的利润按不超过基数的8%计算。同时,普通住宅商品房价格的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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