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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今冬家庭供热可能涨价

发表于2008-09-18
 

今冬,居民供热价格可能会有调整。昨日,财政部公布了由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共同出台的《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据此,对供热企业因煤价上涨而导致的成本增支,按照政府财政、企业和用户共同负担的原则,政府将综合采取价格、财政、税收措施予以适当缓解。

通知称,各地根据煤炭价格上涨情况,按照定价分工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适当调整供热价格。具体调价水平由各级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情况和居民承受能力自行确定。原则上,非居民(包括公建和工业)供热价格,可根据煤价上涨幅度适当调整;居民供热价格分步调整到位,调价幅度要严格控制在群众可承受范围内,并充分考虑对当地居民消费物价指数的影响。各地调整供热价格前,应对供热企业的成本、经营状况进行认真调查,需要听证的,按照规定程序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目前,合肥供热供暖收费存在两种模式,在合肥一些老的小区,一般按建筑面积一次性收取;在新建小区已逐步实行按热计量表实际收取。据了解,目前合肥部分供热企业收取的价格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每季17.5元,供热时间为16个小时;按表收取是0.35元/千瓦时,可全天候享受供热。

记者昨天从价格主管部门了解到,由于文件目前还未收悉,因此具体情况还有待了解。不过,按照国家通知要求,供热价格不排除调整可能。不过,即便价格有调整,通知也特别强调,对于各地已经出台的对低收入家庭的采暖照顾政策,将继续完善并抓好落实;尚未出台的,要连同调价方案同步出台。

发表于20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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